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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作者: 日期:2023-11-21

一、招生选拔原则

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申请人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应用能力等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的高级人才。

二、报考条件

“申请-考核”方式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取得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时间前获得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和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的考生,除上述要求外,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中医硕士或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

2.统招中医硕士或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中医硕士或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已获得医学硕士学术学位人员或医学专业统招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提供合格证或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出示的通过培训的证明)或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后,并有临床工作不少于两年的经历(须所在人事部门提供证明)。

(四)截至报考时间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CET-6成绩≥425分;IELTS成绩≥6.0TOEFL成绩≥80分;WSK(PETS5)合格。

(五)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创新创业能力,科研能力突出、发表的论文应与报考学科所在学科门类或领域相关:

应届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截至报考时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至少发表CSCDCSSCI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应届生所发表的论文可用正式录用通知和缴费证明暂代,正式论文须在入学前提交。

2.国家级课题排名前三。

3.授权发明专利排序前三。

往届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1057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者,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1SCI论文1篇,IF2.0;若IF2.0,则须增加CSCD论文1

2SCI论文累计IF3.0

3SCI论文中科院升级版分区2区及以上1

(4)CSCD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

2.申请1007药学、1008中药学博士研究生者,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1SCI论文1篇,IF3.0

2SCI论文累计IF5.0

3SCI论文中科院升级版分区2区及以上1

SCI如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则须提交保证书确保本篇文章在本年度报考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中只用于本人一人,不可重复使用。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作出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2.医学门类考生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七)两名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一名须为拟报考导师。

硕博连读方式报考:

硕博连读研究生只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就读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所申报学位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三)本校二年级(2022级)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需在硕士专业一级学科内申请,研究方向与原研究方向一致,且博士课题与硕士阶段的课题密切相关。

(四)按照硕士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课程,修满学分≥35学分,硕士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截至报考时间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CET-6成绩≥425分;IELTS成绩≥6.0TOEFL成绩≥80分;WSK(PETS5)合格。

(五)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顺利通过,硕士阶段中期考核良好,已在中文核心期刊、CSCDSCI发表与专业相关论文1。所发表的论文可用正式录用通知和缴费证明暂代,正式论文须在入学前提交。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七)获得本人硕士导师和拟报考博士导师推荐。

三、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第1页)及《辽宁中医药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文章、课题、专利等),SCI等收录需提供论文科技信息检索证明。SCI如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则须提交保证书确保本篇文章在本年度报考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中只用于本人一人,不可重复使用。

3.外语类证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盖章)。

5.其他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

3)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生/在校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生证。

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

4)《辽宁中医药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5)《辽宁中医药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

6.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培养类型证明(由培养单位提供)。

材料格式要求:以上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按序汇总到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请将以上材料于规定时间分别发送到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学院的指定邮箱(见附件6),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申请与复试考核程序

1.请申请人于2023112212:00-1251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网报时只能选择专业目录中符合相应招生资格的导师。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可自行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但不要重复报名。

2.申请人须在12516:00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考核。

3.复试考核形式及内容参照《辽宁中医药大学2024年“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执行。

五、录取

1.各学院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根据分专业申请人数、计划分配、考核结果等因素拟定录取方案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进行拟录取公示。

2.拟录取人员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进行体检。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我校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诚信缺失现象。

2)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

3)入学前不能提供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4.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学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选拔。

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

6.本章程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单位代码:10162 邮编:110847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管理科。

联 系 人:酒老师 谷老师

联系电话:(02431207065

传真:(02431207065

学校网址:http://www.lnutcm.edu.cn

电子邮箱:lnzyyzb@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