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根据辽宁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整体录取进程安排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底发放。部分考生的调档函、定向协议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承诺书将和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拟录取考生在6月21日-6月24日期间,登陆网址https://yjszs.lnutcm.edu.cn:7777/zsgl/fsgl/txdzxg.aspx,查看并确认邮寄录取通知书的通讯地址、个人移动电话等信息,逾期不确认的将使用研招网报考时的默认信息。
所有非定向就业考生均须把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保留在现工作单位,不需要调档。
(一)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领取调档函,研究生学院直接将调档函转给相关部门,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二)其他院校及社会非定向考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
(三)档案接收地址(仅接收顺丰快递或EMS快递或邮政机要)如下: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60号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机关楼103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湾里街道生命一路77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
1.外省考生:在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跨省转接时,开通网上转接的,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选择跨省转接-辽宁省-搜索“中共辽宁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未开通网上转接的,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辽宁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辽宁中医药大学XX学院XX党支部
2.省内考生:省内组织关系转接不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均从网上系统进行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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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中医药大学大连校区(药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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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辽宁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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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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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医文献研究院直属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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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团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为:所在单位团委→各接收学院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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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省管高校辽宁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3级研究生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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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辽宁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2023级研究生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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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辽宁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2023级硕博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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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辽宁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2023级研究生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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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需提前制作校园一卡通等准备工作,请各位考生发送一张电子版一寸照片(复试时参加过我校集体采集的同学不用发送)。具体要求如下:
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即一寸照)。
文件格式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象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二)为方便入学有关事项安排,请各位考生同时填写入学信息统计表(附件),并以“姓名+身份证号+入学信息统计表”命名。
以上照片和入学信息统计表,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入学注意事项(附QQ群二维码)要求进入所在学院QQ群并将信息发送给指定老师。
(三)2023级研究生住宿规定: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公寓住宿;如需走读(不在学校住宿),给予每年2000元补助(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除外)。
温馨提醒大家,建议各位考生将此通知信息截图保存。如遇网络管理问题无法查看,请关注“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