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人员中1名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根据《辽宁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补充录原则进行补录,补录人员名单见下表。
补录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学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的相关材料请签名并拍照或扫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lnzyyzb@vip.sina.com。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学校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公示期限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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