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学校将根据辽宁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整体录取进程安排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底发放。因机构调整,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基础医学院;校外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归属第一临床学院,档案接收及党团关系转接由归属学院负责。部分考生的调档函、定向协议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承诺书将和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
请拟录取考生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于6月23日前完成。
二、调档函及档案接收地址
所有非定向就业考生均须把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保留在现工作单位,不需要调档。
(一)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领取调档函,研究生院直接将调档函转给相关部门,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二)其他院校及社会非定向考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
(三)档案接收地址(仅接收顺丰快递或EMS快递或邮政机要)如下:
1.第一临床学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18841936882
2.第二、三、四临床学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60号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云老师 联系电话:13654008669
3.基础医学院、中医文献研究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3897963362
4.药学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双D港生命1路77号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114730794
5.针灸推拿学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17642077117
6.养生康复学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004010505
7.护理学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13840418186
8.马克思主义学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辽宁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8004016678
三、党团组织关系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过程
1.外省考生:在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跨省转接时,开通网上转接的,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选择跨省转接-辽宁省-搜索“中共辽宁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未开通网上转接的,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辽宁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辽宁中医药大学XX学院XX党支部。
2.省内考生:省内组织关系转接不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均从网上系统进行转接。
接收单位详见图片:
学院 | 党组织名称 |
第一临床学院 | 中共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
第二、三、四临床 | 中共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
基础医学院、中医文献研究院 | 中共辽宁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
药学院 | 中共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
针灸推拿学院 | 中共辽宁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
养生康复学院 | 中共辽宁中医药大学养生康复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
护理学院 | 中共辽宁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青研学生支部委员会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中共辽宁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过程
考生团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为:所在单位团委→各接收学院团组织
学院 | 团组织名称 |
第一临床学院 | 共青团辽宁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5级研究生团总支 |
第二、三、四临床 | 共青团辽宁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学院团总支 |
基础医学院、中医文献研究院 | 共青团辽宁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 |
药学院 | 辽宁省省管高校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5级研究生团支部 |
针灸推拿学院 | 共青团辽宁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2025级硕博团支部 |
养生康复学院 | 共青团辽宁中医药大学养生康复学院委员会 |
护理学院 | 共青团辽宁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2025级研究生团支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共青团辽宁中医药大学马克思文献联合直属团总支 |
四、入学有关信息
(一)因需提前制作校园一卡通等准备工作,请各位考生准备一张电子版一寸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
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即一寸照)。
采集的图像大小:192×144(高×宽)。
文件大小要求:20KB-200KB。
文件格式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二)为方便入学有关事项安排,请各位考生同时填写入学信息统计表(附件),并以“姓名+身份证号+入学信息统计表”命名。
以上照片和入学信息统计表,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入学注意事项(附QQ群号)要求进入所在学院QQ群并将信息发送给指定老师。
(三)2025级研究生住宿规定: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公寓住宿;如需走读(不在学校住宿),给予每年2000元补助(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