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及主要工作程序安排如下。请各培养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及时间在南软研究生管理系统与线下组织安排各学位点进行答辩资格审核、论文检测、论文评阅、预答辩、答辩、论文报送等工作,全面提升学位点建设质量,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一、发布答辩工作通知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辽宁中医药大学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表》(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向学生发布答辩工作通知并接收延期答辩申请,答辩后汇总情况提交至学校学位办。
二、答辩资格审核标准
各培养单位应按学校相关学位授予标准及论文撰写要求对申请答辩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填报《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数据库》(附件2)。
资格审核对象:2023年应届毕业的学历博士、学历硕士。
资格审核要求:各培养单位应按照《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对本单位申请答辩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审核学生的论文撰写体例是否符合《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上述文件发送于工作群。审核重点按各级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标准进行。
三、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发表文章要求 各类答辩申请者的发表文章时限要求在2023年10月底前刊发(包含网络首发),此项可以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详见学生端“科研项目管理”—“发表论文”项,此项由学生提交后直接上传至培养单位端(各学院研究生管理秘书账号)。如资格审核时文章未正式刊发,以投稿杂志社出具的稿件录用通知原件为准,稿件录用通知应明确拟刊印时间、期卷信息、杂志社等信息,并且公章齐全。各培养单位须严格审核该类学生论文实际刊发情况直至10月底,并将稿件录用通知原件与发表论文照片(含封面页、目录页、全文)等建档留存3年备查。
2.原始材料审查 请各培养单位对各类答辩申请者的原始资料认真审查,原始资料应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
3.外语等级考试要求 学历硕士的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要求据实统计,本科时获得的合格证书也可按达到标准统计。未达到外语等级考试标准者要求其翻译与本专业方向相关的外文学术文献15篇,外文期刊翻译成中文,原稿可以打印,译稿必须手写,外文期刊字数应该在1500单词以上。
4.数据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答辩申请者填报《研究生答辩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培养单位依据以上信息认真填报《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数据库》(附件2)。无研究生管理系统账号的特殊类型研究生(同等学力、留学生等),培养单位以学生填写的《研究生答辩基本信息登记表》为基础,补全数据库信息。
5.申请学位人员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的认定详见《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补充规定》,如果学位申请人不具备所列各项科研成果,选择申请直接推荐参加盲评者,经导师同意,由学位点所在研究生培养学院审核后,直接推荐参加学位论文盲评(学位申请人限 1 次),若盲评结果为 3A,则申请人可以继续答辩流程,否则需要延期。其论文盲审经费由所在学位点支付。
6.未按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的学生,不允许进入查重流程。培养单位可借助研究生管理系统,在查重论文审核这步驳回错误提交的学生。《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数据库》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合格的答辩申请者,不允许进入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四、论文检测(查重)及论文评阅(盲审、明审)
各培养单位组织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全部学生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论文明审及盲审等工作。盲审按照博士毕业人数100%、硕士毕业人数100%的比率送审,参照《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盲审论文名单及盲审论文须报送学校学位办。参加盲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另需完成2份论文明审,如明审1份论文评阅意见书对所评论文持有异议,将推迟论文作者答辩时间,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经重新评议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对于盲审结果的处理,参照《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及学位评定委员会专家意见执行。
五、预答辩
各培养单位组织通过论文检测的学生进行预答辩,可在抽取盲审后组织多轮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答辩申请者方可进入答辩流程。
1.预答辩前要组成预答辩委员会。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委员会由5名以上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委员会由3名以上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不参加本人所指导研究生的预答辩委员会。
2.预答辩时,研究生需要同正式答辩一样向预答辩委员会报告论文,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分别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评议,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应修改之处。
3.评议后,预答辩委员会单独召开会议,对是否通过预答辩进行不记名投票表决。预答辩委员会开会时,指导教师、研究生和其他人回避。
4.预答辩表决结果分为“通过预答辩”、“修改论文后再进行预答辩”和“延期后再进行预答辩”三种。
预答辩工作应严格遵守《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各培养单位在预答辩过程中做好记录与存档备查。
六、学位论文答辩
1.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由所在一级学科下高水平同行专家组成,各培养单位负责审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学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少于1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5人,学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博导专家不少于2人。
2.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进行预答辩及正式答辩,硕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报告及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博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报告及答辩时间不少于50分钟。各专业研究生答辩会须有答辩监督委员参加,监督委员由各培养单位指派,原则上应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监督委员对答辩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本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告。答辩工作应严格遵守《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程》。为加强对答辩质量的监控,请各培养单位将申请答辩人员的答辩日程以学位点为单位,在答辩前三天上报研究生学院,同时上报《辽宁中医药大学答辩日程及答辩监督委员汇总表》(附件3)。答辩过程应全程录音,存入学生科技档案。
3.请各培养单位于答辩完成后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书面总结答辩情况,提出建议授予学位、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报送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
4.学位论文预答辩及答辩期间,各单位应参照《辽宁中医药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结合论文盲审结果、论文明审结果及论文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学院预选(2024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23年9 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学院评选按此阶段申请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的3%、博士研究生人数的15%比例报送),校级评选报送时间等待进一步通知。
七、论文上报及存档工作
1.论文审核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审核学位论文撰写格式,专人专项负责保管电子论文信息。
2.论文报送 各培养单位审核并汇总全体学生论文,按照博士、硕士、同力硕士、留学博士、留学硕士五大类分别汇总报送研究生学院,论文格式为WORD及PDF,文档命名为“学号姓名”,终版论文题目及关键词应当与终版学位审核数据库中填报内容一致,报送的论文作者应与各学位分委会上报建议授位学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电子论文存档备案的通知》。
请务必保证学生按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终版论文,各培养单位下载审核合格后分类报送学校学位办。各培养单位须在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报送终版论文。
3.论文归档 依照档案管理分级制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管期限为永久。
上述内容中涉及的文件、表格等资料,详见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下载专区。
附件:
1.辽宁中医药大学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表
2.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数据库
3.辽宁中医药大学答辩日程及答辩监督委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