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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医药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学院 日期:2023-03-0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要求,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推动优质资源共享,根据《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2〕22号)》工作安排,现开展推荐中医药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要求

1.在线示范课程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课程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不得包含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2.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可以采取新建、更新、遴选等方式;原则上按专业学位类别进行,专业学位类别各领域之间差异较大的,也可按领域建设。

3.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应与《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做好衔接,可以是基础课、专业课、方法课、实践课等。

4.在线示范课程应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符合培养目标,内容规范完整,在教学团队、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和可推广性;应兼顾经典理论和研究前沿、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学科基础和交叉融合。

5.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应依托具有坚定理想信念、良好师德师风、较高学术造诣、热心教书育人、勇于改革创新的课程团队。鼓励研究生培养单位、行业企业联合组建团队,共建在线示范课程。

、组织实施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加强协调,严格审核,把好课程建设政治关和质量关。

2.各培养单位负责在线示范课程具体建设工作,做好课程团队建设及课程意识形态、知识产权、内容质量等相关审查工作。

3.课程团队应科学设计在线示范课程内容,拥有合法知识产权,同意将课程提交至清华大学,并按要求接入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

、其他事项

1.课程建设的技术要求、计划表、信息表、中医中药研究生核心课程目录等,参照附件1-4。

2.新建线上课程围绕核心课程目录展开,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课程皆可。

3.时间安排:请各培养单位于3月13日14:00之前提交计划表(附件2)、信息表(附件3)各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lnzy7063@126.com。

联系方式:马思文、林卉

附件1:中医药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技术要求(2022年版)

附件2:中医中药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计划表

附件3:中医药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信息表

附件4:研究生核心课程目录

附件下载

研究生学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