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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学院 日期:2022-03-22

各培养单位: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的工作安排,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开展专家库年度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2022年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要求,专家库在各培养单位推荐专家的基础上建设组成。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为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删除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而不再推荐的专家;三是对已在库继续推荐的专家有关信息根据实际进行修改与补充。

注:新增的导师用“绿色”标注,对原有专家信息更改与补充用“黄色”标注,需要删除的专家用“红色”标注。具体信息、对应数据库字段及详细说明见《硕博抽检专家报送信息》(附件1)及《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因附件含个人信息单独发送学院秘书。

二、时间安排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硕博抽检专家报送信息》(附件1)电子版反馈给研究生学院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张新宇。